Tattooing has been part of British culture for thousands of years, but it was the aristocracy who made it the popular statement of rebellion.
數千年來,紋身一直是英國文化的一部分,貴族階層使紋身成為反叛精神的具體體現。
http://bbc.in/2haJ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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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年,維多利亞女王的孫子、未來的英國國王喬治五世只有16歲。在這一年,他在日本橫濱讓一名紋身師在他手臂上紋上了一條紅藍雙色的巨龍,此後紋身被大多數少年視為是成人禮。
當時,英國本土的報紙在長達幾個星期的時間裏一直流傳著:這位年輕的皇室成員在很快就會帶著最新流行的紋身回來。有幾篇報道稱,這位王子在鼻子下方紋上了一個大大的箭頭。這些報道寫得頭頭是道,以至於王子的母親、丹麥公主亞歷山德拉給他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以示誡勉。
王子沒有在面部紋身。他在受到明治天皇接見時首次公開了手臂紋身,讓這個當時的流行趨勢受到了皇家認可。
於1868年開始的明治維新讓日本數百年來第一次向西方打開了貿易大門。西方幾乎同時出現了對日本商品和文化迅速膨脹的需求。富有的歐洲貴族們渾身上下滿戴著各色日本飾品回到國內。現在,王子紋身的新聞在英國、法國乃至美國迅速掀起了紋身熱潮:紋身已經成為社會地位,以及對日本商品購買力的標誌。
"在當時,未來國王的紋身是一起知名事件。當時還出現了一幅喬治在1893年婚禮上展現紋身的假想圖,"埃塞克斯大學當代藝術講師馬特·洛德(Matt Lodder)說。"當時人所共知的是,如果你很有錢並且去過日本,那麼最好在回國前給自己紋身。"
儘管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喬治開創了一個新風尚,但其實在一千多年前,從凱撒大帝時代起,英國就曾經不斷引領著世界紋身藝術的潮流。
在橫跨奧地利和意大利兩國的阿爾卑斯山區,科學家們發現了生活在5,000年前奧茨冰人(Otzi the Iceman)木乃伊,並在木乃伊身上發現了迄今為止最早的紋身圖案。在歐洲,是早期不列顛人推動了紋身藝術的流行:羅馬人於公元前55年入侵英倫三島後發現本地人身上都紋有漂亮奪目的圖案。凱撒大帝在高盧之戰後寫道,"所有不列顛人都用靛藍染料把皮膚染成青色,這樣他們就戰鬥中顯得更加兇神惡煞。"從此,不列顛人在整個歐洲得到了一個綽號"Pretani"——凱爾特語詞匯,意指"染色"或"紋身"。這正是Britain(不列顛)一詞的起源。
有人認為,當時的不列顛人只是用染料給皮膚染色,沒有紋身。後來的羅馬學者也同樣認為凱撒大帝看到的只是墨水塗在皮膚上而已。"島上很大一塊面積住著野蠻人,他們從小就在身上畫上各種動物的圖樣。小孩長大以後,身上的動物圖樣也會變大,"公元3世紀的加伊烏斯·朱利葉斯·索利努斯(Gaius Julius Solinus)寫道。"他們在四肢上劃出傷口,然後把四肢浸入染料,讓染料充分地滲入傷口,從而鍛煉人的毅力。"當諾曼人於1066年登上不列顛島時,他們也注意到了不列顛人的紋身癖好。12世紀,編年史學家-馬姆斯伯裏的威廉記載了諾曼人抵達不列顛島後,最先從本地人那裏學到的習俗之一就是紋身。
然而,英國現代紋身史是從南北美洲的殖民活動開始的。探險家、私掠船船長馬丁·弗羅比舍(Martin Frobisher)在1576-1578年間對美洲大陸開展過多次探險;他發現,在從目前的加拿大到美國西南部的廣大區域,紋身在各個土著印第安部落都非常盛行。
1577年,弗羅比舍抓獲了3名因紐特人並把它們帶回英國,從布里斯托爾到倫敦做巡迴展覽-並且在宮廷上向伊麗莎白一世女王展示。英國公眾對因紐特人的紋身藝術大感驚奇。為了緩解人們的恐懼,畫家約翰·懷特(John White)受邀繪製了因紐特俘虜的畫像。作為對照,他同時根據古羅馬學者的記載繪製了古代不列顛人的想像圖。
"根據記載,他精確繪製了古代不列顛人的圖像,這些古代不列顛人的身上都紋著神秘的圖案,"洛德說。"男人們的腹部紋著雄獅,女人則紋著太陽和花朵。繪製這些古人圖像的原因是希望表明因紐特人和我們也沒太大差異。"
"弗羅比舍從美洲帶回的因紐特人激發了16世紀英國和整個歐洲對於紋身藝術的巨大興趣。前往巴勒斯坦聖地的朝聖活動的逐漸商業化進一步推動了這一趨勢的發展。"西方朝聖者帶著紋身印記從耶路撒冷回到祖國已經成為一種習俗-紋身就是朝聖的標誌,"洛德說。"當時以朝聖者為題材的繪畫作品保存下來的不多,但是從現存的繪畫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在手臂上的紋身面積都非常大,看起來就像足球比賽服的袖子。"
在整個 16、17和18世紀,紋身在英國簡直無處不在,甚至成為了法庭辯論的焦點。1739年1月,《倫敦晚報》(London Evening Post)報道了法庭發現一名15歲的竊賊胸部有暴力題材紋身的事件。"他的胸部用印度墨水紋著一個人。這人一手拿刀,另一隻手裏的手槍正在從槍口發射子彈,這人嘴裏冒出一句話'去死吧!'"新聞報道以令人窒息的文筆寫道。"這個流氓不想讓人看到他的紋身,但卻被人偶然發現。法庭由此命令他在庭上脫下衣服展示紋身。看到這麼年輕的流氓身上紋著這麼暴力的圖案,所有人都被震驚了。"
朝聖者紋身的傳統一直持續到19世紀- 1862年,威爾士親王-也就是後來的愛德華七世國王-在耶路撒冷秘密紋了一個十字架圖案。
但是"tattoo"一詞直到近代才被引入英語詞典,這是詹姆斯·庫克船長18世紀末在太平洋島嶼探險的遺產。而該詞早在16世紀末期就已經成為英語詞匯,"beating a tattoo"意指"打鼓"。直到庫克船長於1769年遠航到塔希提島之前,描述紋身藝術的相應詞匯一直是"Pricking"、"marking"或"staining"。在塔希提語裏,"tatau"一詞指用上面插滿針的長木棒敲打另一根木棒的遊戲。庫克船長在日記裏記錄下了這個遊戲,然而,經過很多人輾轉流傳後,這個詞最終以"tattoo"的拼寫形式成為一個英語詞匯。
除了創造了紋身的現代名稱外,英國人還在西方世界首次實現了紋身的大規模商業化。人們對日本旅遊紋身興趣的爆發式增長,以及一個吸引了全世界注意力的法律案件都在紋身商業化的過程中扮演了加速器的作用。
1854年,貴族羅傑·泰和伯恩(Roger Tichborne)在海上失蹤,人們認為他已經死於一場海難。然而12年後,他奇蹟般地在澳大利亞重新出現,並搭乘船隻返回了倫敦。然而,他的兄弟姐妹們卻感覺他不像是真的泰和伯恩。泰和伯恩的母親去世後,他繼承了家族財產。他的兄弟姐妹起訴了他,控告他是一個冒名頂替的騙子。
發生在1870年代初的泰和伯恩案件曾經引起了巨大的轟動,並為世界各地的報紙所廣泛報道。這個案件曲折離奇的過程堪稱現實版的狄更斯小說。法庭調查發現,早在寄宿學校上學時,泰和伯恩的朋友就已經給他紋上了紋身圖案;當法庭要求他展示自己的紋身時,他卻傻了眼。這個冒牌的泰和伯恩實際上是一個屠夫的兒子,名叫阿瑟·奧爾頓(Arthur Orton)。他最終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媒體對這一案件的瘋狂追逐極大地提高了紋身的知名度,有些報紙甚至說,所有兒童都應該去紋身以防備他們在海上失蹤。企業家薩瑟蘭·麥克唐納(Sutherland Macdonald)決定利用這個商機大撈一把。
麥克唐納是一位技藝高超的畫家。他曾經參與過祖魯戰爭,戰爭期間他通過幫戰友紋身賺錢並熟悉了紋身技術。戰後,他在以時尚著稱的倫敦西區開了一家土耳其浴室,並且提供商業化紋身服務。這是史上有記錄的最早紋身店。
"英國人對東方的好奇心成就了他的生意,"洛德說,麥克唐納擁有的土耳其浴室給他幫了大忙:"當時日本商品在歐洲各地十分緊俏,在這樣一個同樣具有'東方式情調'的場所,那些赤身裸體的富裕浴客就成了最好的紋身顧客。"
1880年代,喬治王子在麥克唐納的店裏做了紋身,從而使後者名聲大噪,其紋身生意也快速膨脹。麥克唐納以藝術家自稱,並且服務過包括有錢闊佬和丹麥國王、巴提亞拉邦王公等名人,他和他的紋身店都成為波蘭、法國、德國甚至新西蘭報紙的報道對象。在客戶們對複雜的紋身圖案-從歐洲沙龍繪畫到打獵場景-提出更高的要求後,麥克唐納於1890年發明了自動紋身機- 1年後,一台類似機器在美國獲得了專利。
英國貴族階層對紋身的追求很快傳播到了北美:1897年,《紐約先驅者報》宣佈"紋身熱已經從倫敦傳到了紐約"。當時,美國中產階級無不以追逐英國上層社會風尚為榮,紋身藝術在紐約迅速流行開來。
幾乎每過10年,大西洋兩岸就會宣佈出現了紋身這一"新"潮流;近期調查表明,有多達三分之一的英國年輕人中有紋身。現在很少有人對紋身大驚小怪,而凱撒大帝時代渾身紋滿各色圖案的不列顛人也絶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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