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記分制標准多變 中國留學生被指造假遭遣返
2010-06-05 廣 西新聞網
中新網6月5日電 據英國《英中時報》報道,碩士畢業,在倫敦一家華人公司新近找到工作的小杭,沒有想到她的生活軌跡近日會因為申請PSW(Post Study Work)簽証而遭遇戲劇性的扭轉。去年12月拿到碩士學位,今年2月28日學生簽証到期,小杭在年初和許多留學生一樣,搜羅材料,准備PSW簽証的申請。“都是DIY(自己做),”小杭表 示她沒有想過要找中介幫忙代辦,因為很多畢業生上學校國際部的網站,再去留學生論壇看網友的經驗介紹,都能順利拿到這個兩年期的畢業工作簽。
2月26日,小杭寄出了所有的材料:申請表、護照、學位証、學校証明信(Student Status Certificate)、警察局注冊信,還有一疊銀行賬單(Bank Statement)。“前面兩個月我用的是HSBC寄到家里的銀行賬單,但是二月初到三月初的這份,我在寄出申請材料前,沒有辦法拿到。我就用銀行打印 出來的那一份賬單,蓋了章,還讓工作人員簽了字。”
按照內政部的要求,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的資金証明必須涵蓋申請人的姓名、帳號、日期、機構的標識、三個月的交易記錄等。在留學生論壇上,很多遭遇類似 情況的申請人在不能及時獲得寄到家中的銀行賬單時,都採取了打印賬單,並讓銀行工作人員加蓋公章和簽字的方式。有的還要求銀行出具說明信函,來保証材料的 完整性。
“那麼多人都申請下來了,偏偏我就出了問題,”小杭在語氣中透著委屈和不滿。
內政部扣留
寄出申請後,小杭一直等內政部的回信。在這期間,她在倫敦找到了一份工作,從原來求學的謝菲爾德搬到倫敦。從三月到四月,她沒有收到任何有關申請結果的消 息,自己拜托朋友去原住址查收信件,也沒有發現來函。
五月初的一天,她接到內政部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讓我去謝菲爾德的內政部辦事處領取申請材料,我告訴他(她)已經搬到倫敦,讓他(她)把材料寄到我 倫敦的新地址。”但是對方要求她在5月27日前往倫敦橋附近的內政部辦事處取材料。
“約的是早上九點,我那天和公司請了假。到了那里,就被人帶到一個小房間,一個英國女士出來,給我簽証申請的拒信,說我在申請中用了假銀行賬單。”
小杭當時就傻了眼,“我跟她解釋我沒有用假材料,但是她說內政部已經聯絡過銀行,確認這是假材料。”
更讓小杭沒法接受的是,她的簽証拒信上寫著“你沒有上訴的權利”(There is no right of appeal against this decision)。“連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都沒有,這太不公平了。”
面談之後,她就不被允許走出辦公室,工作人員出于“安全”考慮還沒收了她的手機。被拒簽,又不能回家,小杭說這超出了她心理承受的底線,“當時我就哭 了”。
送交遣返中心
當天(5月27日)下午,工作人員安排了一輛車,把她送到了貝德福德郡的Yarl’s Wood移民遣返中心。
她拿到了手機,可以聯絡家人朋友。“我只把遭遇告訴了男友和幾個最好的朋友,對父母只說是簽証被拒了。父母一直安慰我,說移民政策可能變得更嚴了,拒簽也 可以理解。”
次日,她獲准見移民官員,可以就拒簽信提出任何疑問。移民官告訴她因為拒信上寫了她沒有上訴的權利,她是不能在英國上訴的。小杭拿到的一張上訴表格,上面 寫明了申請人必須在離開英國之後才可以上訴,期限是離境之後的28天內。
此外,拒信上說明如果當事人是自願回國,不花政府錢,只有一年的入境限制;如果花了政府錢自願離境,限制為五年;但是如果是被遣返(Remove)或驅逐 出境(Deport)則限制為十年。這個限制不包括當事人以親屬或伴侶的身份申請入境。
小杭表示她還沒有明白狀況,就已經被告知離境時間和航班。“我告訴他們,我願意自己買機票回國,自願離境;對方說自己買機票和政府買機票是沒有區別的。當 時他們就已經給我辦好了離境手續,6月3號下午的飛機。”
接受記者採訪時,小杭已經在遣返中心待了五天。“遣返中心的條件很好,”小杭表示,“沒有遇到不公平的對待。”她的一些好友還專門來看望她,幫助她打包好 行李,聯絡海運公司,再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把剩下的隨身行李送到遣返中心。
朋友也相繼為她找了律師進行法律咨詢,“律師說我這種情況很難處理,因為機票買好了,時間很急。要寫信到高院,撤消內政部的決定,把我保釋出來,然後再上 訴。
“費用需要三千到五千英鎊,這個對我來說太高了。所以我還是想先回國,請律師在這里為我代理,費用會低一些。”
小杭表示她一定要討回公道,“我不想背著這個拒簽記錄,就算不來英國,我去其他國家也會被影響。”她表示對最終是否獲得PSW簽証沒有要求,“希望上訴以 後內政部可以把這個決定撤銷,給我道歉。”
記分制標准多變
《英中時報》記者專門就此案例咨詢了一些移民律師的意見,理查森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表示引入記分制簽証體系以後,拒簽率比以前高,但是在小杭的案例里,還 有很多事實尚待澄清。
李律師說:“英國自從引入記分制簽証體系之後,處理簽証的效率比以往提高了很多,但是同時拒簽率也相應提高。以前內政部還會寫信給申請人,讓他們補充材 料,然後再受理申請,現在是直接拒了。”
按照李律師的說法,引入記分制之後,計分標准“幾乎每兩到三個月就會變”,包括一些大學的國際辦公室,在指導學生申請PSW的時候都會出現紕漏,“很多案 例是大批量出現的”。她建議PSW的申請人在准備材料的時候,要盡量小心,做到真實完備。
對于小杭的案例,李律師表示,內政部對拒簽的申請人不給上訴權利的情況,有過先例,但並不常見,且在特定情況下,內政部有剝奪個案當事人上訴權的權力。
李律師認為在這個案例中,“事情發展太快,當事人甚至來不及作出反應”。在與小杭溝通之後,她說當事人自己也不是非常清楚假材料的情況。“拒信上說銀行賬 單是假材料,但是沒有給理由。小杭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是假材料。”
在採訪中,小杭向記者表示,自己的賬戶一直在使用中,沒有“不正常”的跡象。“賬戶上錢一直不多,最後為了達到簽証要求的八百鎊,還去補足了賬戶,等了三 個月。”
華英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姚律師表示小杭遇到的情況“十分罕見”,“如果有銀行出具的信函証明賬單是真實的,就可以寫信給高院阻止遣返”。姚律師表示因為這個 案例涉及的是PSW簽証,如果是學生簽証被拒,上訴會更“有力”。
有多年移民事務咨詢經驗的章先生表示,按照當事人小杭的描述,內政部處理該案的手法較為反常,其中或許另有內情。有一種可能是,小杭本人掌握或提供的信息 或非事實之全部。另一種可能是,內政部出于某種考慮,對此申請個案給出的解釋有所保留。
PSW申請變得更難?
《英中時報》記者還就保守黨上台後是否對PSW簽証有所收緊咨詢兩位律師,姚律師表示目前沒有新的移民政策出台,也沒有政策要變的風聲。從大多數PSW的 申請情況來看,等待時間和申請要求,都和以往相同。
李律師表示,小杭遭遇的個案不能說明申請PSW變得更難。“保守黨上台,很多人會捕風捉影,感覺上好像是難了,但是實際上並沒有難,這時候有風吹草動很容 易被誇大。”
李律師表示:“不管移民法怎麼改,我認為在辦理申請時,不要心存僥幸使用假材料。一旦被發現,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不但五年、十年不能入境,也會影響去其他 國家的簽証申請。”
對于申請被拒的情況,李律師說:“如果申請被拒,也不要慌張。首先要冷靜,不要病急亂投醫。身在國外,很多情況是國內碰不到的,這時候要正確尋求法律援 助。移民局只是一個機構,移民局上面還有法院。如果你覺得移民局的決定是不合理的,在懂法律的人的協助下,是可以上訴法院,為自己爭取回公道。”
小杭在採訪的最後,向記者表示:“現在冷靜下來了,很期待回家。”截至發稿時,小杭已經在回國的途中,該報也將繼續關注並跟蹤報道她的上訴情況。(潘張 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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